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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

编辑日期:2023-1-29   发稿人:管理员   来源:繁昌老年大学   阅读:    【 字体:


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在全国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之际,《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这对全省老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意义深远。作为老年教育工作者备受鼓舞,倍感振奋,进一步增强了服务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深感要努力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

凝聚共识 学习好《条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大局,事关百姓福祉。”老年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促进老年人人生价值实现的必然要求。

《条例》明确指出:老年教育“应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面向基层、因地制宜、按需施教的原则,推动多元、特色发展,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安。”这为新时代安徽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同时,《条例》“为满足老年人实现终身学习、促进身心健康、参与社会发展的需求”提供了法律保障。我们要坚持认真、深入、自觉学习《条例》,努力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按规助推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认识。

老年教育发展,要与时代同行。在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要学好《条例》,领会精神要义与时代内涵。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发展老年教育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与学习《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章程》和借鉴兄弟省市依法推进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提升自我,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助力安徽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

营造氛围 宣传好《条例》

要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意义;注重宣传全省各地党政领导重视老年教育的典型经验;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生动实践,进一步讲好安徽老年教育发展的故事。

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和部门网站,扩大《条例》宣传的影响力;通过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全省老年教育机构和老年大学(学校)负责人的培训等形式,深入解读阐述《条例》内容。

注重《条例》宣传效果,推动宣传往心里走、往实里走。通过不断宣传《条例》,为安徽老年教育事业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中的同步向前,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广泛共识、汇聚强大合力。

助推发展 贯彻好《条例》

要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遵循老年教育的个体价值和社会价值,坚持“三个导向”,践行好《条例》,积极助力安徽老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顺势而为,进一步做到强弱项补短板,注意解决好安徽老年教育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坚持创新发展,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提高老年教育的覆盖面,为老年人学、乐、为提供有效供给。

坚持目标导向,因势而谋,科学谋划好安徽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规划和实施意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注重总结经验,制定实施意见,认真抓好落实。

坚持结果导向,知行合一,乘势而上,持续完善评估和考核机制,确保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奋力书写安徽老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装点此关山,今朝更好看。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作为老年教育领域的社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协会章程,以“办好人民满意的老年教育”为主线,践行好《条例》。继续抓好“全省老年大学系统规范化建设、全省老年大学(学校)负责人培训和省级示范校建设”的三个载体,努力实现老年教育覆盖率、老年大学(学校)办学条件和质量、老年大学(学校)社会影响力的三个提升。注重“发挥在线教育优势,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不断提高老年教育质量和水平。让老年人通过学习,提高生命和生活质量,做到“有进步、有作为、有快乐”。

(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 繁昌老年大学 谢荣华)(原载

安徽日报2020-11-26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