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志愿活动 让老年大学学员成为好帮手

编辑日期:2018-4-3   发稿人:管理员   来源:繁昌老年大学   阅读:    【 字体:
    借助志愿活动  老年大学学成为好帮手

——繁昌老年大学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老年志愿者活动

 

一、志愿活动背景

繁阳镇是全县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县城所在地,辖区内年社区服刑人员占全县的五分之二,日常在册矫正人员成分复杂,实行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有效监管既是加强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面对这一繁重而复杂的监管工作,承担具体任务的繁阳司法所只有两名专职人员,难以很好地满足工作的需要,客观上存在着困难与压力,这使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工作难以很好规范有效开展,严重影响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质量.针对这一情况,2016年1月,繁昌县司法局因地制宜,力求创新,积极与繁昌老年大学联系,引导和组织老年大学中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司法工作者、老公安干警、老社区工作者等“五老”人员参与社区矫正志愿者活动,通过老年志愿者活动协助繁阳司法所组织开展周报告、月走访、集中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等活动,探索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弥补司法部门工作人员不足的新路径,有效地缓解了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所面临人员力量不足的实际困难。  

二、志愿活动具体做法                     

一是制定活动方案,成立志愿者队伍。繁昌老年大学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要求与县司法部门协调、沟通,并联合制定了《繁阳镇社区矫正老年志愿者结对帮教活动方案》,明确志愿活动的目的意义、活动内容和活动形式,从而保证整个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有实效的开展;繁昌老年大学组织素质好、热情高、责任心强的 “五老”人员成立社区矫正老年志愿者志愿服务队伍,每个社区(村)安排2-3名志愿者协助配合繁阳司法所和社区(村)开展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司法所和老年大学还确定联络员,相互沟通协调活动中的具体事宜,以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坚持“四个一”,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每周一次电话--根据社区矫正的工作要求,本着老年志愿者力所能及的原则,规定老年志愿者每周帮助司法所接听一次社区服刑人员报告电话并做好接听记录;对未按时电话报告的服刑人员及时上报并主动查找,以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漏管”。

每月一次走访--老年志愿者每月配合司法所深入社区(村)或社区服刑人员家庭、所在单位开展一次走访活动,通过走访了解社区服刑人员一个月以来的工作、生活、学习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以真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服从管理与自我改造状况;做好“底数清、情况明”。

每月一次集中活动--确定每月15日为社区矫正老年志愿者活动日(节假日顺延),所有志愿者以活动小组为单位到各社区(村)和社区(村)干部一道,共同组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公益劳动等社区服务活动,通过活动开展使社区服刑人员每月接受一次思想道德、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并通过老年志愿者参加社区服务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感,修复他们与社会关系,让他们逐渐融入社会。

两月一次例会--坚持“双月”例会制度,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全体志愿者、联络员和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例会,通过例会,各老年志愿小组汇报两个月以来的活动情况、存在的问题,由会议统一解答和辅导,不断提高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三、志愿活动取得成效

自社区矫正老年志愿者活动开展以来,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有序,近年来未出现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或不服从监管而受到收监或撤销缓刑处理的现象;未出现过安全监管重大事故;受警告、训戒、批评教育、治安处罚的状况也逐渐好转,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社区矫正老年志愿者志愿活动也受到省、市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赞扬和肯定。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开展老年志愿者活动是对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益探索,是补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的有效手段,缓解当前普遍存在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少与工作任务繁重的矛盾与压力,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质量。                                      

其次,通过老年志愿活动开展也让全社会更加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全社会更加支持、关心和重视社区矫正这一特殊人群管理工作。通过老年志愿者活动的广泛宣传和影响,群众知晓率不断提高,能更好地推动各级各部门在新形势下,更加重视、关注、支持社区矫正这项特殊人群的管理工作。

第三,社区矫正老年志愿者活动的开展,也更加充实和丰富了广大老年同志的晚年生活,为老同志发挥余热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空间与平台,充分展示了老年同志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精神风貌。

                 繁昌老年大学 章国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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